返回西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西藏米林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发展目标及鼓励引进产业
2007-02-12 12:09  文章来源:西藏米林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发展目标 建设“四区一带”的经济布局:城郊优质蔬菜种植区;藏猪、藏鸡特色养殖区;第三产业培育区;新兴工业区;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木种植带。逐步将米林建成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城乡共荣的经济强县。
  (二) 鼓励引进产业 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开发项目、农业项目、工业项目、资源开发项目、旅游及娱乐设施开发项目及其他(国家明文禁止除外)项目。
  1、鼓励类产业目录
  A、 特色支柱产业
旅游业
  1、 区内旅游精品线路开发
  2、 国内旅游线路开发
  3、 国际旅游线路开发
  4、 旅游景点、景区开发以及配套设施建设
  5、 星级旅游饭店、宾馆建设
  6、 旅游纪念品开发、生产
  7、 旅游食品开发、生产
  8、 建立大型旅游集团和旅游上市公司
  9、 国内旅行社
  10、国际旅行社
藏医藏药业
  11、藏药材人工培育、种植基地建设
  12、藏药保健营养品开发、生产
  13、藏医专科医院建设
  14、按国际标准化改良藏药剂型
矿产业
  15、合资(合作)地质勘查
  16、合资(合作)开发金属矿产、盐湖矿产、非金属矿产
建筑、建材业
  17、具有民族特色的古建筑业
  18、石雕、石刻以及装饰石材加工
  19、新型建筑材料开发
民族手工业
  20、藏式(地毯)卡垫、氆氇、围裙、家具、金银首饰、手工艺品加工、制作
  21、民族服饰加工生产
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和绿色食(饮)品业
  22、红景天、食用菌、人参果等特色生物产业研发
  23、青稞、酥油、蔬菜、水果、牛羊肉产品的加工及储藏
  24、婴儿、老年食品及功能食品的开发、生产
  25、乳制品生产
  26、青稞、油菜、玉米深加工
  27、青稞酒、红酒、果酒、藏白酒等高原特色酒类生产
  28、国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的开发、生产
  29、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高新技术产业
  30、太阳能技术开发利用
  31、基因工程技术
  32、生物工程技术
  33、计算机硬件生产、软件开发
  34、新材料
  B、农、牧、林产业
农业
  35、中低产农田改造
  36、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生产
  37、果树、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生产
  38、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畜牧业
  39、羊毛(绒)、牦牛绒分梳
  40、羊毛、羊绒、牛绒纺织品生产
  41、猪、牛、羊蓝湿皮新技术加工
  42、皮革加工整饰新技术
  43、少数民族皮革制品加工
  44、引进优质草种,草场(牧场)改良
  45、引进先进技术,改良牲畜品种
林业
  46、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47、林下资源开发利用
  48、林木良种引进,速生丰产林营造
  49、防护林工程
  50、荒漠化防治
  51、退耕还林还草
  52、天然林保护工程
  53、迹地更新林的种植
  54、生态经济林种植、加工
  C、交通、能源、通信、城镇公共设施等基础产业
交通
  55、地方公路、独立桥梁、民用机场及配套设施
  5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区内控股)
  57、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区内控股)
  58、航空运输公司(区内控股)
  59、支线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能源
  60、雅鲁藏布江水能资源开发
  61、节约能源技术开发
  62、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管网除外)建设、经营
通讯
  63、信息、通讯系统网络技术
城镇建设
  64、小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65、普通住宅开发建设
  66、城镇公益性娱乐设施建设
  67、城市文化设施(图书馆、会展中心、影院、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体育场等)建设、经营
生态建设
  68、退耕还林(草)工程
  69、高原动植物保护
  70、高原植被、湖泊、河流以及原始森林等自然环境保护
  71、地质灾害预防、治理
  72、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73、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74、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厂)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D、社会服务业
  75、国内外经济、科技、环保等信息咨询服务
  76、会计、审计、商标注册、招投标等代理业务
  77、社会中介服务
  78、人才交流服务
  79、社区服务
  E、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业
  80、合资(合作)开办西医医疗机构
  81、老年人、残疾人服务
  82、高中及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F、贸易业及批发零售业
  83、商品交易、直销、邮购、网上销售、特许经营、委托经营、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各类商业公司
  84、开办商品拍卖
  85、开办货物租赁公司
  86、开办货运、广告等代理公司
  87、开办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建设、经营
  88、开办对外贸易公司
  G、文化产业
  89、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业务
  90、分销音像制品(除电影外)
  91、开办文化传播公司
  92、开办民族歌舞演出公司
  H、金融、保险业
  93、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94、保险公司
  95、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96、金融租赁公司
  97、保险经济公司
  I、收购、兼并、嫁接改造、托管、租赁区内国有企业
  2、限制类产业目录
  A、 矿产业
  1、贵重金属(金、银、铂)等勘察、开采
  2、特种、稀有矿种勘察、开采
  B、制造业
  3、卷烟、过滤嘴棒生产
  C、批发、零售贸易业
  4、限制外商从事粮、棉、植物油、药品、烟草、原油、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D、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
  5、测绘公司
  6、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
  E、外商从事对外贸易、国内批发零售业、金融、保险以及文化产业仅限合资、合作
  3、禁止类产业目录
  1、 我区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 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
  3、 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4、 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麝香、甘草、黄麻草等中药材加工
  5、 传统藏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藏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
  6、 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7、 武器弹药制造业
  8、 象牙雕刻、虎骨以及国家保护动物的皮毛制品加工
  9、 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10、电网的建设、经营
  11、禁止外商从事邮电通信业
  12、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13、邮政公司
  14、期货公司
  15、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经营
  16、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17、色情业
  18、新闻机构
  19、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播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战、微波站、监测站、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20、电影、电视剧制片发行公司
  2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2、我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类其他产业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袁林清 电话:0891-6831362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